肖盛文(Faris Xiao) wrote: >Qingning Huo wrote: > > > >>谈到邮件列表的规范和礼节,我只希望大家不要把回复放在引文的前面, >>也不要引用所有的原文,更不要引用别人的签名。 >> >> >> >> >邮件列表无法是达到沟通的目的,为了实现最有效的沟通, > > ~~~~~~~ 又是一个错别字,“无非”,sorry! >把回复放在引文前面还是后面,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。 > >所以我不认为把回复放在引文的前面,就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。 > >在回复别人的邮件的时候,把一些无关的原文删除,这可以缩短邮件长度,非常有 >利于接收者阅读邮件。 > > > > > >>大家认为如何?欢迎讨论。 >> >> >> >> > > > > -- 肖盛文(Faris Xiao) Email:atzlinux@163.com